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分手一百次

最近我一個十分喜歡的姐姐說她想看《分手一百次》,所以我就跟著一起去看了。若非如此我是一定不會看的,這類型的港產愛情片從來不是我的口味,但看畢後我覺得這部電影當中的內容還是可以的。正確來說,電影裡的劇情我是完完整整的經歷過,當中男女主角的想法,矛盾,心傷,難過我可是血淋淋的感受過。

不知是否巧合,在看電影的前一晚,我跟好友提起到相關的經歷,我是毫無保留的把我這個傷口挖出來談,哭得很慘。但也因為哭了出來,再看電影時,見到相似的情況我已經變得豁然開朗。

未看電影時我以為電影是描述一對熱戀的情侶因為各種對對方的不認識和磨擦而鬧"分手",說實話這些無聊的題材根本不值得看,因為我平時聽身邊朋友的經歷已經足夠寫成一部戲劇性十足電視劇。幸好這次不是,《分》片描述的是一對情侶已進入一起維繫生活的階段,我覺得這是最難的,我父母完美示範了當中的難處。

男女主角早已不是熱戀情侶,而是只差一紙合約的親人。女主角(小嵐)經常以分手作要脅的確是令人討厭的港女行為,但當中亦需要有男方(森)長不大的港男屬性,這對情侶才能一直分手一百次都分不開。

森的好友見森一直被小嵐牽制,看不過眼叫森要Man up,搶回男人的尊嚴,不要每次分手都低聲下氣的哄回女友。但森卻說出一句其實佢地既關係已經入左骨,言下之意其實森不過是選擇了以他的方式去愛小嵐,旁人可能看不過眼覺得男的太小男人,但其實只有當你好愛一個人先會明白要維繫一段關係其實好似打波走位咁,有種拍檔是一個適合上靶位,另一個願意配合做下靶位,偶爾轉位是增加情趣。


一直以為最糟糕的情況是你離開我,但原來最令我難過的是我已經不知道如何愛下去
                                                                                                             --分手一百次

至於小嵐一不順心便喊分手,沒錯是港女的野蠻行為,但其實當中是有與男方的情趣成份。隨著電影發展下來,嵐順應成了咖啡室的主力,每事勞心勞力,再碰上森的不成熟行為已沒心情開玩笑,分手二字已成為一觸即發的關係裂痕。親人之間的分手,其實每一句都說得痛心,當中包括了對對方的失望,憤怒和傷心,亦有因為自己唔能夠為對方做更多,更好和內疚而自責。

當發現自己需要改變來挽救關係時,通常都變得不理智。小嵐一心以為只要對森想開分店的決定say yes,一切都會回復正常,但sorry, 這是治標不治本。現代人似乎都習慣用物質來作補償,而忘卻了內心的心靈需要,我認為森要的其實是女友的支持和信心,那個即使輸了錯了仍然會可以一起努力撐過來的另一半,因為一直以來嵐都把森的安全後備地帶經營的太好。有時候大家都變得太自我,或太習慣而忘記了二人相處其實是要溝通,小嵐沒說出其實他經營咖啡店已有點喘不過氣,一心希望森會自己長大,分擔工作;森卻一心想嘗試新發展。結果倆人所想的都撲空

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說在F(x)解散前


要說一下F(x),我也算是由她們一出道便開始留意她們的老粉

記憶當中她們每年的回歸都是暑假

Electric Shock 那期我剛剛畢業,出來工作的第一年,還好清楚記得每晚放工都要聽一下ES,因為我是當telephone sales的,由天光講話到天黑,放工後腦子都不會轉了。聽/看F(x) 的一切都好像能讓我回到讀書時的日子,逃避追數的壓力。

Rum Pump Pump Pump 
一開始放的那個teaser 真的是把f (x) 的多元可塑性放大了,整個mv 就像一齣cult 片,每個成員在裡面都很美,特別一提是amber 的氣質跟這支mv 很配,我喜歡這mv 的程度是令我即使還未聽主打歌已經想要把這次的新專買回來。我知道,專輯是沒有mv 的,不過是想支持她們這次的製作用心。
Goodbye summer 這首歌真的令我對amber 另眼相看,不,應該說是令我相信其實amber 在韓國還是有發展下去的可能。我很喜歡Amber,但即使路人都看得出來sm 對f(x) 的發展就是不給力,雙忙內從不擔心,宋leader 還是有一定資源,Luna 只至都有舞台劇,amber 呢?

其實由F(x) 一開始出道就有這個隱憂,一個5人團有3個海外的,其中2個是異國人,若果發展不順利解散是無可避免的。

下回再說說red light

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The fault in our stars

很喜歡這本書的中文譯名:生命中的美好缺陷

其實就是很平凡的一本愛情小說,但當中主角們的故事卻很真實的接近生活。

最近我的情緒都比較低落,所以看電影時都哭了一張紙巾。除了中文譯名改得好外,故事當中沒什麼值得特別提的,完全是那種看完便忘的那種愛情故事。

說一下2014 書展

剛剛過去的2014香港書展有點令人失望,先不說25週年的主題不怎麼樣,今年的展內賣的書差不多間間都大同少異,都是集中書商最熱賣的書。我差不多隔2個星期就會到商務/樓上書店睇書,其實要買的書早就買了,用不著等到書展來跟別人拼。結果,今年就只買了一些個人認為定價太高,等書展有65折才捨得買的書。記得某年書展無意中發現了「學習的王道」這本書,隨書買了回家,成了我當年最驚喜同喜愛的書。但這種如中jackpot 的買書經驗,就真的如中六合彩一樣難,再一不可在。

今年出奇地買了不少英文書,因為實在平。反而一些想找的書一本也買不到(唉!)其中一本已開始看的英文書是The fault in our stars by John Green。其實這種校園小清新的書一向都不是我看書的範圍,不過見到電影預告出來時挺吸引所以想先看書再看電影。我是特定選英文來看的,我的想法是:讀了10多年英文,若果這樣程度的英文書也看不完,實在是太對不起自己。說實話,這本書若是中文的,我2天便看完。現在看了差不多4天才完成了2/3,這樣龜速實在令人抓狂!到目前為止,這書完全沒有廣告宣傳上的好看,也不知是否因為這是青少年讀物,所以評分標準較低。不過反正已經買了回家,所以無論如何都會完成的。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凡妮莎的妻子/Sing you home

隨意在圖書館選了這本「凡妮莎的妻子」(好吧,其實也不是隨意的啦,我是被書名吸引到,看起來像正式小說就姑且看看是怎麼樣的女同故事)

坦白說,我並不喜歡這個中文書名,看完書後我仍不明白為何要改這個中文書名,可能是要吸引眼球吧,畢竟我也是因為這個書名才看這本書。拿起書仔細看才發現原來是美國近年當紅作家Jodi Picoult 的作品,原作名稱:sing you home 我比較喜歡英文書名,更符合小說內容,而且讓人有想像空間。
我認為sing you home 其實並不是女同故事,而是有關愛的故事,其中一段說道:"I remember my mother telling me that, when she was a little girl in Catholic school, the nuns used to hit her left hand every time she wrote with it. Nowadays, if a teacher did that, she'd probably be arrested for child abuse. The optimist in me wants to believe sexuality will eventually become like handwriting: there's no right way or wrong way to do it. We're all just wired differently. 

我喜歡作者這個觀點來看待Zoe 跟Vanessa 的關係,她們倆不過是兩個相愛的人,碰巧她們都是女人而已。 (想起十多年前華人界的gay icon 哥哥也說過相同的話,當時覺得他有勇氣說出來很有型)

我認為書名sing you home 的對象其實是指後來Zoe 跟Vanessa 用Max 的受精卵所生的女兒Samantha。Zoe 因為代班做婚禮歌手而認識Max,但Zoe 跟Max 一起努力了9年,3次接受試管受孕都沒有成功生小孩;隨後Zoe 因為當音樂治療師的關係認識Vanessa,她們成為戀人後還是念念不忘想要有小孩,最終這個命中注定的小孩終於來到他們的世界,所以sing you home 就是Zoe 藉音樂把Samantha 帶回家嘍。

最後我還是要說說,把這本書譯作「凡妮莎的妻子」簡直是敗筆!如果按英文書名sing you home 的前題下看這書會是一個挺好的故事,現下中文版一開始便劇透,把本書的節奏打亂。是的,雖然書一開始的時候已經透露了Zoe 對於自己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疑問,但我作為讀者不希望一開始就被告知Zoe 將會是Vanessa 的妻子,而不是現在情節交代的Max @.@ 

這本書其實挺長,因為當中有不少部分提及傳統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腦殘思想及低智行為,令人看得想放棄本書;這書的概念是不錯,但這類型的故事在電視/電影也出現過不少,婁見不鮮,所以不會在我推薦小說的清單上。

題外話,另一個中文譯名的敗筆:別相信任何人;這是S.J. Waston 的Before I go to sleep。要知道這本書的內容及最大的懸念是Before I go to sleep...會發生什麼事,現下還沒看書,封面已經預告讀者不要相信任何人,那我還要不要看下去呢?


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偶爾想要的浪漫.....The Lucky One

是先看了電影, 才回頭找書看,出奇地依然好喜歡書和電影。而這個情況是好少發生的, 這次是特別情況(哈!)

其實電影一年多前已經看了,但因為最近看了Orange is the new black 才發現原來 Piper是 Beth( 當時面盲症完全沒留意到 Taylor ) 所以翻看電影。

但翻看也不全因為Taylor,其中還因為工作壓力大而想看。 最近一次翻看電影時突然想看看原著是怎樣描述這個故事,所以我亦隨後高速地完成了書。

先要說說我為什麼會翻看這部電影;記得當年我看這部電影時,我還是個社會新鮮人,當一個銀行業務員,每天就是坐在冷冰冰的辦公室追着那永遠都跑不到的個人營業額,那段時間壓力十分大,有時候甚至要以喝酒來逃避這種壓迫感。  而這種壓迫感好似回來了...

Logan 是個退役海軍陸戰隊隊員,為了尋找女主角徒步從Colorado (美國西南部)到Hamden (美國中南部)。Logan經歷了5次的生死邊緣,當中的心理創傷令他回家後即使是侄子們打電動的槍聲亦能觸動腦裡的防護神經,還差點傷了侄子,所以這1694.7公里可說是心靈治癒之旅。以後他來到了女主角Beth 的狗舍,是一個除了家人以外只有狗的郊外。Logan 誤打誤撞成為了狗舍員工,當中的簡單生活更加觸動我長期受壓的心靈,我把自己投射成主角,想像自己也受守護女神的指引離開了那個高壓的工作環境。

電影裡有段對白特別令我印象深刻,當Logan 初次來到Beth 的狗舍時Logan 說他是從Colorado 徒步走到來Hamden時,我的反應剛好跟Beth 的完全相反,Beth 認為好日沒人來應徵,唯一一個卻是瘋的;我看到的卻是:你𣎴明白那5個月的走路日子對我來說有多重要,所得到的心靈平靜是無法猜想的。
Beth: What brings you to Hamden?
Logan: It's kind of a long story...
...
Logan: I don't know, I walked. 
Beth: from Colorado?
Logan: I like to walk. 

電影裡的取景很美麗,成功把平靜的生活從畫面表現出來,所以說我並非因為俊男美女而喜歡這電影的(LOL)

書裡有交代Logan 這樣賣力工作是因為感激Beth 的「救命之恩」,但電影郤看不出來,反而把他塑造成超人一樣,第一天工作已經因為前晚睡不著而提早上班,晚晚Ot都不用休息,下班還修理自己的房屋和Beth 的船。

若果我有Logan 這種體能,我的工作或許會沒這麼力不從心。